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涉税中介广元市铭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梁洪铭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公安部门移交的线索,联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涉税中介机构广元市铭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梁洪铭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经查,2020年至2022年,涉税中介广元市铭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梁洪铭通过操控个体工商户、介绍空壳企业,为其所代理企业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84份,涉及金额1177.76万元。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税务部门对广元市铭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等措施。2024年8月,广元市铭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因犯虚开发票罪,被判处罚金8万元;梁洪铭等6人因犯虚开发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共计24.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共计37.20万元。同时,税务部门依法对广元市铭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广元市辖区内所代理的10户企业违规接受增值税发票行为定性为虚开,并依法进行了处理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涉税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做到守法合规经营、依法依规执业。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涉税中介行业的服务和监管,依法查处涉税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